1、水電設備維修時,因維修相關設備,必須停水或停電;
2、出現火情時,除消防用電外,物業可以關閉其它電路,特別是電路著火時,必須斷電;
3、出現供水管線跑水,造成住戶戶內水浸,為降低住戶損失,可以暫時停水并維修;
此外,如果住戶在裝修房屋時,嚴重違反裝修管理,出現破壞承重墻、損壞房屋主體結構時,物業可以通過停水停電方式制止其野蠻施工,并予以處理。
物業服務的內容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實行。物業服務指的是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活動;一般包括綜合管理、房屋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公共秩序維護、保潔服務、綠化管理、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停車管理服務等。
供水供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業主與供水、供電公司;物業管理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兩者是不同的法律關系。
停水停電的權利是供水供電企業的一項重要合同履行抗辯權,物業管理公司不是小區內的供水供電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電權。在物業管理合同中,約定在業主欠費的情況下,物業公司可以以停水停電為懲罰手段,在合同法上屬于設他合同條款,依法理,這種條款應征得權利人的同意,否則,為無效條款,業主反而可以追究物業管理公司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