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物業服務企業根據合同的約定,提供下列服務:物業共有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車輛停放管理;環境衛生清潔和公共;物業管理服務;物業檔案及相關資料的保管;其他事項。簡單來說,物業負責的是小區物業共有部分的服務,業主則有業主自行負責。例如業主家廚房下水道反水,如果是主管道的問題,那么應該由物業負責疏通,如果是業主專有部分的,由于使用原因造成的堵塞,那么是由業主自行處理的,如物業服務合同中另外有委托的除外。
同時,《》第九百四十二條規定 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
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報告并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