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對唐山物業管理有許多誤區:有的把唐山物業公司是當成產權單位,有的把唐山物業公司是當成房地產開發商,有的把唐山物業公司當成政府的相關職能部門,有的把唐山物業公司當成了相關運營商。這些差錯的觀念導致的許多業主把與住所相關的責任都推到唐山物業公司身上,把物業當成“筐”,凡與住所有關事都往里裝,并且常常以此為由,拒交物業費。唐山物業公司好像是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那么,哪些事是不該物業管、哪些事又是該物業管呢?
這些事都是業主自己的事,家里的門窗框、門窗把手壞了,水閥、水龍頭壞了,開關壞了、電源短路了,座便箱浮球不好用,室內墻皮墜落了等等,這些分戶以內的業主自用部分,修補也好,替換也好,都是業主自己的事,不是唐山物業公司的事。以前,房子的所有權是政府或產權單位,這些事都該政府或產權單位管,現在房子的所有權是業主,所有權內的事(不包括共有部位和共用設備)都該業主自己管。這些事也可以托付物業公司,但不歸于物業公司的處理服務規劃,而歸于有償服務規劃。這些事才是唐山物業公司的事,物業公司處理服務的規劃有哪些?《物業處理法令》規矩,物業處理是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好,對房子及配套的設備設備和相關場所進行修補、維護、處理,維護物業處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次第的活動。也就是說,物業服務企業是依據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好的服務項目和服務標準,為業主供應質價相符的服務。業主和唐山物業公司有關物業處理服務的依據就是物業服務合同,假設物業服務企業沒有實行物業服務合同,危害業主權益,業主可要求物業公司期限整改,也可向法院申訴。對業主要求處理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好以外的事,唐山物業公司應活潑與有關方面反映溝通,搶奪使問題得到處理。
要求唐山物業公司承擔物業服務合同外的作業,都歸于變相并吞物業企業和寬廣業主的權益。一方面,物業費不能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規劃內的物業服務開支,對業主合法權益也是一種危害;另一方面,增加物業服務企業本錢,也影響物業企業的運營處理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