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上崗證,申請評定資質等級的物業管理企業必須提交建設部頒發的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證書復印件。物業上崗證需要通過考試獲得,持證者可從事物業部門工作:
如物業企業經理、項目(部門、小區)經理、物業管理員。
相關法規參看本文結尾鏈接《國務院關于修改〈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2007年)
相關條例主要有以下三條:
第三十三條 從事物業管理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第六十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物業管理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的,依照本條一款規定處罰,并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物業服務企業聘用未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