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業主發現物業管理的核心價值
物業管理的核心價值是通過日常的管理服務使物業保值增值。長期以來,由于宣傳引導不足,業主對物業服務的認識僅停留在環境清潔、秩序維護等工作,忽視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標準》在結構和內容設置上強化了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包括房屋結構、建筑部件、空調系統、二次供水設備、排水系統、照明和電氣設備、安全防范系統、電梯、水景、消防設施設備等的日常運行和維修養護,占《標準》全部內容的50%以上;《標準》要求每個物業項目配備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員,三級標準以上還要求每年組織業主參觀共用設施設備機房,旨在使廣大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正確認識物業管理,樹立責任意識,保障房屋的住用安全。
有利于實現對物業服務內容的量化考核
物業服務本身具有無形性和即時性的特點,難以量化評估。《標準》對物業服務事項予以細化,對服務頻次、深度、結果等進行定量描述,幾乎每項服務內容均設立了量化的維修養護、檢查要求,改變了物業服務質量不可追溯、價格難以評估的現狀,可以作為評估物業服務質量,測算物業費的依據和基礎。為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服務質量和服務價格爭議提供了解決途徑。
有利于構建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市場環境
《標準》劃分為5個等級,滿足了不同層次物業服務的需要,構成了物業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單位在銷售房屋前、或者全體業主在確定物業管理方式前,可以根據住宅物業項目實際情況、以及業主的需求選定相應的物業服務標準,并委托第三方評估監理機構參照北京物協按季度發布的物業服務成本信息測算出服務價格,為逐步建立質價相符、物業服務市場機制奠定了基礎。